RoHS豁免清单

2019-05-30

RoHS豁免清单
在2005 年8 月19 日公布了新的修改指令(2005/618/EC)。对最为困扰的两个问题,有害物质限量和限制要求的对象给出了规定,限制的对象是产品中所有的均质物质,允许的最大限量是各均质物质的重量百分比,铅不超过1000ppm(0.1%),镉不超过100ppm(0.01%),汞不超过1000ppm(0.1%),六价铬不超过1000ppm(0.1%),多溴联苯不超过1000ppm(0.1%)和多溴二苯醚不超过1000ppm(0.1%)。
同时TAC也在不断地接受各方反馈的问题,在欧盟后续推出的修改指令当中,全部为豁免的修改指令,而RoHS 豁免的条款在近期有不断增多的趋势,但是长远来说,随着豁免条款的期限临近,是会不断地减少,我们在下表中给出了迄今为止RoHS豁免的中文译文。